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政策解读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05 16:00:45 字体大小:

2018年8月1日,《湘西自治州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以下简称《办法》),为更好地贯彻和执行《办法》,2018年7月19日,州财政局印发《湘西自治州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州财行〔2018〕5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更好的贯彻和执行《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本《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州直机关党建活动经费管理。

二、制定本《办法》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湘西自治州州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是哪些?

《办法》所称党建活动经费支出项目包括:租车费、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场地费、讲课费、资料费和其他费用。党建活动内容为培训的,经费支出参照州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办法》对党建活动的组织是如何规定的?

开展党建活动,要突出增强党员的“四个意识”、坚定党员的“四个自信”,同时注重与区域发展和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结合,注重质量效果,防止形式主义。

五、《办法》的报销结算是怎么规定的?

报销党建活动经费需经单位党务部门审核后履行报销程序。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报销。党建活动的资金支付,应当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有关制度规定,按支出内容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六、《办法》对监督检查是怎么规定的?

州直工委、州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党建活动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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