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规划计划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09 10:03:23 字体大小:

湘西自治州财政局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财政厅和州政府法制部门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建设法治财政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一系列部署要求,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环境进一步优化,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理财能力明显提升。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一是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州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部署,认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开展。二是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了周密安排。研究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制定了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把责任分解到各科室、单位,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的责任落实、资金保障、制度建设、实施措施、普法宣传、检查考核六个方面做了具体安排,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和任务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学习培训,增强法治观念。结合我州财政工作的实际,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辅导与专题讲座相结合、主题活动与以会代训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理论水平。一是严格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认真实施2020年度普法计划,开展全方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结合“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和“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结合扶贫工作,到单位扶贫联系点学习宣传宪法,党的 “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基层组织民主法治建设意识。二是重点学习相关专业法律法规政策。《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民法典》、《会计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政府采购法》、《国家赔偿法》、《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重点法律法规,举办了政府会计制度及法律法规、政府采购实务、精准扶贫相关政策业务知识、政府性债务管理等专题讲座。三是积极组织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按照财政普法与财政管理相结合、与财政制度建设相结合、与提高业务水平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全方位的营造学法的氛围。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依法行政培训,认真做好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达到了两个100%。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财政建设学习,切实提高自身素质,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打下坚实基础。

(三)明晰普法责任,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湘西自治州财政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州财法〔2018〕4号),进一步明确相关执法科室普法责任清单,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落实到位。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局党组对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总责,强化工作指导,坚持把“普法责任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贯穿业务工作始终。局法制机构负责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并明确州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局内各科室单位要切实落实普法责任,按照州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要求,在财政执法、服务、管理过程中广泛开展财政普法活动。局内各科室单位结合财政工作特点和对口预算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法律要求,负责组织开展预算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机关党委负责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内法规等进行宣传教育;办公室负责保密法、档案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等,法制机构负责宪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规范性管理办法等,人事科负责对公务员法等进行宣传教育。三是明确普法任务。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我局根据内设机构职能编制了普法责任清单,分解细化了普法任务。普法任务:人事科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税政法规科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机关党委负责《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综合科负责《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资产科负责《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办负责《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日常工作,各司其职。

严格制度执行,加大依法行政力度。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制度建设是保证,执行制度是关键。我局不仅重视依法理财制度建设,更加注重制度的执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机制。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按照新修订的《湘西自治州财政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三统一”、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对我局发布、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法定审查、备案、公布等程序规定全部落实到位,确保了规范性文件质量。同时,及时将本单位年度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整理、梳理,保证了依法行政的合法性。二是严格预算编制审核管理。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按照“坚持依法征收,提高收入质量;坚持科学安排,保证支出重点;坚持收支平衡,不打赤字预算;坚持规范管理,讲求预算绩效”预算编制基本原则,优化了预算编审流程,制订了权责明确、有机衔接的科学化、民主化预算编审机制,确保了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增强了预算的透明度。三是严格财政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按照《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加强了对财政行政行为主体、权限、依据、程序、内容等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查。对行政处罚、行政处理决定书、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财政信息公开告知书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违法事实、处理程序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确保监督检查违法必究和申请人、投诉人的权益。四是创新开展合同法律审查。为确保合同正确履行,避免纠纷,规避法律风险,我局坚持所有合同、协议等契约事项需先经法规科进行法律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后才能签订,并作为报账依据。五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更好地做到依法理财,我局聘请了湖南四维律师事务所的3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取得了较好效果。六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对预决算编制、财政资金拨付程序、项目可行性研究、财政投资评审、资金分配等重点工作方面,始终坚持没有合法性审查论证不决策、没有集体研究不决策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民主决策机制,确保了行政决策行为的合法性、民主性、科学性。

(五)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我局立足财政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一是继续完善部门预算管理。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构建公共财政框架和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定额标准体系,在业务操作上做到支出必有预算,无预算不得支出的控制标准。二是不断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为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推进财政专项资金清单管理制度改革,对我局“1+X”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今年以来,我局对7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为更好地加强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拨付、使用的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不断规范政府采购和购买政府服务行为。狠抓采购方式审批、专家库建设、招投标操作、项目评审决策、合同履行验收等关键环节建设,推行政府采购公告制度和采购结果公示制度,出台了《湘西自治州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加强政府采购执法力度,依法依程序处理质疑投诉。出台《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逐步推进分部门编制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工作。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支持优化全州营商环境。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加强融资担保支持,加强与省融资担保集团、省农信担保公司合作 ,通过财政注资、引进投资、争取再担保等方式完善我州融资担保服务体系,积极支持应急转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开展。目前,州融资担保公司筹建完成,法人治理结构在逐渐完善,董事长配备到位,总经理已经任命,企业其他人员招聘工作已经完成;已经召开第二次股东大会,选出董事会和董事长,监事会和监事。资本金州本级1亿元、湘西经开区1500万元、古丈1000万元、保靖1000万元、泸溪1000万元、龙山1000万元、凤凰县1000万元、花垣县1000万元,共计1.75亿元。10月28日,湘西融资担保公司已经挂牌营业。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加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征收监管力度,建立和发布收费清单。按照要求对涉企收费的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严格执行湖南省关于取消、停征和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基金等各项降费减负政策。截止目前,我州本级非税收入中所有执收的收费项目中无州级设立的收费项目,省级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2018年已经清零了,中央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前上级没有出台优惠政策。积极与省财政衔接,在省级目录公开后,已于7月29日与州发改联合行文,7月30日在我局门户网站和相关媒体公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实行动态管理调整。 加大涉企政策兑现力度。多方筹措财政资金,积极配合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回头看”及涉企政策奖励资金兑现,支持预算内单位及时将账款和涉企奖励资金支付到位。我局主要负责清理州直行政事业单位的清欠工作,2019年州直单位行政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欠款的总共4家,拖欠金额共计8691.23万元,2019年底已偿还6796.23万元,3家单位已清偿完。2020年仅剩州公安局一家单位尚拖欠账款1895万元,该项目已进入工程决算审计阶段,待审计完成以后,将支付完所有欠款。 加强政府采购监管。通过简化政府采购流程,今年初,我局即实现对采购计划实行即到即办,非标方式批复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6个工作日,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开展并完成了代理机构的年度检查,通过对代理机构检查,监督政府采购过程透明、公平、公正。积极配合做好其他相关工作。积极做好其他涉及财政的“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动我州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依法落实政策调研。为确保各项重要政策的落实,根据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州财税部门积极开展重要政策的调研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开展脱贫攻坚相关税费政策评估调研。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我州以易地搬迁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具有代表性的政策落实为主要内容,就我州脱贫攻坚相关税费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评估,促进了相关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企业渡难关调研。从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涉企收费、预算安排等方面,对2019年尤其是2020年疫情以来减税降费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评估。从评估情况看,2019年减税降费79415万元,社保降费19391万元;2020年减税降费22313万元,其中社保降费12980万元。极大程度地帮助了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降成本、拓融资、增活力,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复工复产复业复市,助力企业渡难关,确保了“六稳”和“六保”工作的开展,地方经济发展逐步复苏,成效十分显著。开展“问需于企、春暖三湘”关税政策调研。联合湘西海关、州税务局、州商务局等部门通过海关、商务部门微信群宣传发动、分县市组织、上门走访、邀请湘西丰达合金等13户进出口企业集中座谈等形式,调查了解企业的困难和需求,同时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对企业提出关税政策建议进行辅导。全州6户进出口企业提出关税政策建议6条,为使关税政策“春暖湘西”,助力我州脱贫攻坚,促进我外向型经济发展进行了有益尝试。六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按照《湘西自治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湘西自治州州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和《湘西自治州州直行政事业单位2020-2021年国有资产配置预算限额标准》的规定,做好日常审批监管,加强资产全面清查。七是规范国库支付运行。为发挥预算单位主体作用,明晰财政与部门责任,拟对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进行完善,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取消授权支付限额和基本支出面审,通过网上把好报账关、政策关、监督关。加大“形象示范窗口”建设力度,用制度管人、以制度促事,切实提高财政支付管理的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八是加强财政监管。为打赢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扶贫攻坚战,组织开展了政府性债务管理督查,通过管理系统,对县市扶贫资金跟踪监管,加快了扶贫资金的使用进度,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开展了州本级专项资金检查,规范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坚持“互联网+监督”民生资金目录管理,及时录入目录内民生资金,对全州民生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全过程,实现了日常监管监测。加强直达资金监管。按照湖南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直达资金相关工作的通知》,为实现州本级直达资金指标录入、资金支出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我局高度重视,对周边市州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预算指标系统对接情况进行了解,对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运维商长沙佳瑛公司、指标系统运维商湖南开诚睿创软件有限公司进行督促。明确直达资金作为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当前热点工作,在系统建设上必须实现指标系统、支付系统与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接,已完成单一来源谈判,目前正抓紧实施。系统建成后,将实现对下达基层资金全程监控,杜绝迟拨缓拨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取得成效

(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理念明显增强。通过学习教育培训和普法宣传,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法理财理念已逐步深入到广大财政干部心中,已成为广大财政干部的自觉行为,能够在日常工作中依法依规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办事。

(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制度更加健全。通过建立健全依法理财各项制度、机制、决策程序,全州财政工作制度更加健全,权责更加明确、行政行为更加规范。

(三)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监督更加广泛。通过报刊、网络媒体等方式把财政法律法规、政策和服务事项向广大群众公开,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办理事项结果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拓宽了依法理财监督渠道,提高了为群众办事效率和依法行政质量。

三、下一步打算

一年来,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部门和州政府法制部门的工作要求还存在差距。比如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还不够广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制度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创新,县市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还不平衡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坚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积极创建“法治财政”和“依法办事服务示范窗口”。扩大普法覆盖面,扎实推进下一阶段的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完善和创新财政系统依法理财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拓宽监督渠道,规范决策程序。三是突出财政特色,把一切财政收支活动纳入法治规范范围,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和制度。实现财政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四是完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审查制度,做好财政行政行为法制机构前置审查工作,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推行“阳光财政”。五是不断提高财政系统干部队伍的法治理论水平,实现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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